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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2.5.5.8.4 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准备金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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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保险保障基金(一)政策内容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1.财产保险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财税〔2016〕114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2.人寿保险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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