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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6.3.1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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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我国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协议或者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一条)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构建和完善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监控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利润水平的监控,通过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和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促进企业税法遵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二条) 一、特别纳税调查的重点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应当重点关注具有以下风险特征的企业:(一)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者类型较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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