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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2.3.10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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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4]20号第一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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