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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编 纳税人
第1章 纳税人概念、纳税人识别号
第2节 纳税人分类、征税范围
包括:(1)居民纳税人(无住所居民纳税人的免税规定);(2)非居民纳税人(①无住所非居民纳税人的免税规定;②对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3节 纳税人分类及征税范围界定的相关概念
包括:(1)住所;(2)纳税年度;(3)境内居住天数的计算;(4)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5)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2编 税目
第1章 税目的总体规定
包括:(1)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2)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2章 税目的具体规定
第1节 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的概念;(2)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的收入(①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②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③空勤人员的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3)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独生子女补贴;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单位组织员工体检;外国来华留学生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4)董事费征税问题(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外国企业的董事在中国境内兼任职务有关税收问题);
第2节 劳务报酬所得
包括:(1)劳务报酬所得的概念;(2)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划分标准;(3)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的项目(个人兼职收入;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勤工俭学收入;临时雇用的“技工技师”;个人取得包销补偿款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3节 稿酬所得
第4节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包括:(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概念;(2)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的项目(剧本使用费;拍卖文稿所得;专利赔偿收入);
第5节 经营所得
包括:(1)经营所得的概念;(2)按“经营所得”征税的项目(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3)暂不征税的经营所得(种植、养殖、饲养、捕捞所得;青苗补偿费收入);
第6节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包括:(1)利息、股息、红利的概念(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的项目【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一定时期后无条件退房而取得的补偿款;基层供销社(信用社)的利息或股息、红利收入;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第7节 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1)财产租赁所得的概念;(2)按“财产租赁所得”征税的项目(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纳税人(农户)取得的土地流转费);
第8节 财产转让所得
第9节 偶然所得
包括:(1)偶然所得的概念;(2)按“偶然所得”征税的项目(有奖储蓄中奖收入;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关于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
第3章 特定业务的税目适用
第1节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包括:(1)免税受赠;(2)不免税受赠;(3)受赠房屋转让的计税;
第2节 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
包括:(1)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2)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3)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
第3节 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
包括:(1)不征税情形;(2)征税的情形;
第4节 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包括:(1)适用范围;(2)征税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第5节 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第6节 转增股本、派发红股
(1)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股的一般规定
包括:(1)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股;(2)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股;(3)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2)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
包括:(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3)新股东将所持股权转让时;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
第7节 集体改制量化个人资产的个税问题
第8节 营销奖励免费旅游的个税问题
第9节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
第10节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11节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3编 计税方式、税率
第1章 纳税人取得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计税方式、适用税率
第1节 居民纳税人的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计税方式、适用税率
包括:(1)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2)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3)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同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2节 非居民纳税人的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计税方式、适用税率
第2章 纳税人取得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的计税方式、适用税率
第4编 应纳税所得额
第1章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总体规定
包括:(1)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划分;(2)按次计税的,每次的确定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每次;偶然所得的每次);(3)收入的形式与折算(外币的折算;实物的折算;有价证券的折算;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折算);(4)营改增后个税的计税依据(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出租房屋的);(5)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
第2章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具体规定
第1节 居民个人的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综合所得)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计税公式、不含税收入的折算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收入额的确定
①居民个人工资、薪金类收入额的确定
A.特定行业的工资收入:远洋运输;部队武警;海洋石油工薪改革;报纸杂志出版;外资企业等中方人员;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等雇员;对外国公司派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服务的所得征税问题;日本国税厅驻北京代表处有关税收处理问题;
B.特定人员的工资类收入:退薪外奖金、再任职收入、高级专家延退工资
C.居民个人取得的各项奖励的计税
(A)各项日常奖金的计税;
(B)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
(C)央企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40%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计税;
(D)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计税
包括:(1)总体规定;(2)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计税;(3)个人取得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计税;(4)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计税;
(E)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计税
D.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计税
E.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等;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计税
F.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包括:(1)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申请撤回缴费问题处理意见;(2)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G.交通、通讯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助,低价分房(房改房、非房改房)
H.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破产安置
②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的收入额
包括: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的收入额的计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减除项目
①减除项目;生活费用、专项扣除
②专项附加扣除
A.专项附加扣除的总体规定
包括:(1)主要原则;(2)适用范围;(3)申报扣除的时间;(4)扣除的限额与时限;(5)扣除报表的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报送方式;保存时限);(6)责任主体(纳税人的责任、扣缴义务人的责任);(7)税务受理审核(填报信息不全的;存在明显错误的);(8)税务抽查(相关单位协助义务);(9)违法处理、联合惩戒;(10)附则(父母、子女的概念;其他监护人的比照;资料保存期限;
B.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
包括:(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子女教育;(3)赡养老人;(4)继续教育;(5)大病医疗;(6)住房贷款利息;(7)住房租金;(8)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的特别规定;
C.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规定
包括:(1)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与专项附加扣除的衔接;(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
③其他扣除
A.商业健康险
第2节 非居民个人的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分项所得)
第3节 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3)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①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②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4)经营所得征税的其他规定(核定征收问题)
包括:(1)核定征收的总体规定(不得核定征收的行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2)扬州的核定征收标准;(3)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即未达起征点,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4)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
第4节 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1)个人转租房屋的征税问题;(2)个人低价购买但须无偿返租的商店的征税问题;(3)转租浅海滩涂使用权的征税问题;
第5节 财产转让所得
(1)财产转让所得的一般规定
包括:(1)所得计算;(2)财产原值的确定;(3)合理费用的确定;(4)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①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一般规定
包括:(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4)核定征税;
②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离婚析产的税收规定
包括:(1)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的征税问题;(3)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
④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3)股权转让所得
①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的一般规定
包括:涉及债务承担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③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
(4)股票转让所得
①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
②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③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5)购买和处置债权;买卖虚拟货币
(6)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一般规定
①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相关规定
第6节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包括:香港投资者投资深交所A股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
(2)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4)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5)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
(6)境外居民个人取得H股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3章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第4章 境内、境外所得的计税
第1节 境内、境外所得计税的一般规定
第2节 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包括:(1)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工资薪金的来源地;稿酬的来源地;(2)收入额计算;(3)税款计算;(4)税收协定适用;(5)相关征管规定;(6)相关问题的界定;(7)外商人员来华提供劳务应如何依照税收协定所确定的原则进行征税问题;
第5章 纳税调整
第5编 减免税
第1章 免税
第1节 工资、奖金类的免税
(1)津补贴类的免税
包括:(1)政府特殊津贴;(2)资深院士津贴;(3)其他津贴、补贴(①住房租赁补贴;②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③育儿补贴;④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⑤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⑥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⑦法律援助补贴);
(2)福利类的免税
包括:(1)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2)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5)退役士兵退役金和经济补助;
(3)奖金类的免税
包括:(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4)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颁发给获奖征文的奖金不符合免税规定;
第2节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免税
包括:(1)利息类【①储蓄存款利息;②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③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④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不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⑤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股息、红利所得(①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②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等期货取得的所得;③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第3节 补偿类免税
包括: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2)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3)保险赔款;(4)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
第4节 其他类免税
包括:(1)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2)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4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5)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7)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建立亚洲开发银行协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2章 减税
第1节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包括:江苏省关于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有关规定
第2节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第3节 个体工商户的减征
第4节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政策
包括:(1)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2)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
第5节 其他减税项目
包括:(1)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2)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等股息、红利所得的减税;(3)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4)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5)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6)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7)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或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6编 税收征管
第1章 纳税申报
包括:(1)需纳税申报的情形;(2)纳税申报地点的规定;(3)纳税申报方式及办法;(4)纳税申报表格;
第2章 税款扣缴
第1节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的总体规定
包括:(1)扣缴义务人的确定;(2)扣缴的范围;(3)法律责任;(4)扣缴申报表格;等
第2节 扣缴税款的具体计算
(1)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
包括:(1)支付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的扣缴;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2)支付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
(2)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扣缴
包括:(1)支付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扣缴(互联网平台支付劳务报酬的扣缴;全日制学生实习报酬的扣缴;一个纳税年度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2)支付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扣缴
(3)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的扣缴
第3章 汇算清缴的总体规定
第1节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包括:(1)汇缴后的退税;(2)扣缴义务人未解缴税款,不影响纳税人的退税;
第4章 税收管理
第1节 综合治税
包括:(1)纳税人身份及账户信息共享;(2)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共享;(3)不动产转让登记的个人所得税查验;(4)个人股权变更的个人所得税查验;(5)个人纳税信用建设;
第2节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3节 加强高收入者管理
第5章 特定行业的税收征管
第1节 建筑安装行业
第2节 医疗行业
第3节 律师事务所
第4节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
第5节 拍卖收入个税
第6节 广告市场个税
第7节 出租车司机个税
第8节 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第7编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