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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1.2.3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的问题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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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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