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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平台存在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违规批量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为,试图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以达到骗享有关政策而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甚至有的平台或中介机构还教唆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通过分拆收入、境外注册等方式转换主体身份、隐匿收入来逃避监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涉税信息报送秩序。
目前,有一些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帮助自然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将其大额工资、劳务报酬所得等收入转变为经营所得,从而违规适用核定征收政策。这种通过转换收入性质以达到少缴税目的的行为是违法的。《规定》配套公告明确,通过为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批量办理登记注册、更改店铺唯一标识码以及其他方式违规引导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转换收入性质或者分拆收入,均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境外互联网平台为中国境内经营者提供营利性服务的,也需要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涉税信息,境内经营者通过境外注册等方式转换主体身份以规避涉税义务,同样会受到相应处理。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制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对违法互联网平台的处罚事项进行细化,建议互联网平台企业认真落实相关法定义务,避免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税务部门提醒,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分拆收入、转化收入性质、转换主体身份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追究。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一道,持续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摘自:2025年10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工作进展顺利,超4100家境内外平台已进行首次报送》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