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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公司是一家位于北京市的新设公司,计划在北京市开展智能餐具清洁服务业务。A公司发现,对于这类业务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业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实务中,企业提供智能餐具清洁服务,有的企业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也有观点认为,智能餐具清洁服务涉及洗碗机等设备的使用权让渡,可能需要归类为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按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实质】
从业务实质的角度看,A公司通过引入物联网云平台等软硬件技术,将传统的餐具集中清洁服务模式,升级为分布式餐具智能清洁服务模式,在餐馆现场就能一次性解决餐具清洗、干燥、消毒等核心清洁工作,以创新模式克服传统模式下的效率瓶颈和资源消耗问题,极大地提升了餐具清洁效率。同时,A公司的成本构成与传统的洗碗机设备出租商存在实质性差异。
主管税务机关收阅A公司提供的资料后,听取了A公司关于其业务模式的描述说明和阐释论证。在细致研究和多轮内部讨论后,主管税务机关考虑到A公司开展智能餐具清洁业务中提供服务的成本占比较高等多方面因素,认为A公司的智能餐具清洁服务可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并出具了裁定文书。
主管税务机关同时要求A公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和成本占比,如后续A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企业需要按实际情况适用税收政策。
2024年12月,北京市税务局公开发布了A公司的税收事先裁定案例。
【注意事项】
申请税收事先裁定,不能将申请资料向税务机关一交了之。
由于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目前在很多地方仍然处于试行阶段,建议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事先裁定申请后,全程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回复和解答税务机关提出的疑问,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和补充业务或财务方面的数据、分析和其他证据资料。
在事先裁定后,企业在后续经营中仍需密切关注业务开展情况。如果企业申请事项所基于的经济和业务事实后续发生实质性变化,企业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避免因业务变化导致税务风险。
——来源:2025年11月14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