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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当前,平台内商户(即:电商)需要进一步注意的是:
——平台内商户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然有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除法定情形外,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进行计算。”
——平台内商户需及时办理涉税信息确认。有的平台内经营者虽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其在线上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也未办理纳税申报,严重影响了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以来,税务部门不再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但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能够精准识别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已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平台内商户需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前期,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按提示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能够快速精准识别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偷逃税行为,对经提示提醒后仍未如实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2025年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思考】
一、同一投资主体投资的不同经营主体,是否要将交易额合并计算?如何防范此类涉税风险?
二、平台报送的收入,与商户实际经营的收入有差异,有哪些原因?该如何向税务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