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一、税收优惠核查更全面
2025年,税收优惠核查覆盖面更广、标准更严格,产业性、区域性、小微企业等多种优惠政策均成为核查重点。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各省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在产业性优惠核查中,2025年共计4943家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资格,撤销某些软件企业资格、取消某些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资格、调整某些企业的农产品减免税待遇等案例被公开。在小微企业领域,多起拆分收入违规享受企业所得税5%优惠税率的“骗享优惠”案例曝光,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合并计税并追缴税款;在区域性所得税免税优惠方面,企业“实质性经营”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大量仅注册未实际运营的企业被取消免税待遇。此次核查覆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税种,提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必须基于真实业务,留存完整合规凭证。
二、发票穿透式核查常态化
2025年发票监管的特征可以总结为“穿透式核查”,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现对法律实体、上下游全链条、资金流向的三重穿透。监管层面呈现“行政+司法”联动态势。值得注意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认定虽有所限缩,但非法出售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罪的司法判决案例有所增加。对企业而言,发票管理不仅要关注票面合规,更需追溯业务真实性、资金一致性,及时补税纠错是避免风险升级的关键。
三、CRS跨境税收监管发力
随着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实施的不断深化,税务机关持续加强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的宣传辅导,2025年以来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构成偷税的,依法进行处理。居民个人从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防范跨国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拥有跨境资产、跨境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须重视跨境涉税信息申报义务,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避免因跨境税收违规引发风险。
四、聚焦高风险领域加强监管
2025年,税务机关联合多部门,聚焦高风险领域加强监管:税务部门对明星网红逃税行为进行系统施治,多措并举塑造税务合规生态,2025年前11个月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医药行业则迎来审计、市监、税务、司法等多部门联合检查,覆盖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由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税务监管的“精准监管、重点打击”进一步加强,高收入群体和高风险行业需建立更为严格的税务合规体系,主动适应监管要求。
五、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强化
2025年,税务大数据监管体系持续优化,“大数据拼图”效应凸显。税务机关通过整合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对涉税行为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其中,互联网平台的涉税信息报送要求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需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入驻商户、交易流水、资金流向等涉税数据,成为税收征管的重要数据来源。税务合规的透明度要求显著提升。
六、税收事先裁定加速推广
2025年,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广:上海公开了多起事先裁定案例和问题备忘录,多地税务局发布了事先裁定具体管理办法。税收事先裁定作为提升税收确定性的重要制度,允许纳税人在开展重大交易、复杂业务前,就相关涉税事项向税务机关申请明确税收待遇,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强了纳税人的合规安全感。这一制度的推广,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了稳定的税务预期,是税收征管更加精细、服务更加优化的体现。
——来源:2025年1月28日,中国税务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