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搜索  
  • 标题
  • 文号
  • 正文
  • 最新文件
  • 税法汇编
  • 税收案例
  • 相关案例
  • 相关法律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2026年 > 2月 >
2月
关于调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发文单位: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2号    发文日期:2026-02-27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落实中加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不加征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油渣饼、豌豆加征的100%关税以及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龙虾、蟹加征的2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

  附件:调整加征关税措施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

· 附件 调整加征关税措施商品清单.pdf

相关文章: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下一篇:没有了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