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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企业补发离职员工的工资或年终奖,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其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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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查找已离职人员(若无法查询,可点击【更多操作】-【显示离职人员】),将“任职受雇从业信息”的“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修改为“是”,同时选择“补发税款所属月份”。修改完成后,点击【报送】完成人员信息报送。

例如:员工离职后,企业于2026年2月所属期补发2025年终奖,需在【人员信息采集】的“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选“是”,“补发税款所属月份”为2026年2月,纳税人即可在2月属期中补发该离职人员的收入。


注意:人员“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必须晚于“离职日期”所在月份。

人员信息报送成功后,到【综合所得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即可。


——来源:2026年3月16日,江苏省税务局网站,12366问答,操作篇第7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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