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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自然人,从境外购买服务,用于境内的生活,是否要代扣增值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4-05
【字体:    打印本页

答: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文件依据:

一、《增值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


二、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

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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