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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黄某与陆某曾是好友,陆某因经营周转多次向黄某借款。借款到期后,双方对账结算,由陆某出具借条。借条上载明的借款小写金额“52000元”,后方紧邻的大写金额则是“伍万元”。
还款期限届满,陆某迟迟未还款,黄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持借条诉至法院,要求陆某偿还借款52000元及相应利息。庭审中,陆某提出抗辩,称借条大写金额为伍万元整,小写52000元属于书写笔误,仅认可借款50000元。黄某则解释称其在收取借条时未仔细查看比对大小写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是52000元。双方因借条大小写金额相差2000元产生激烈争议。
法庭审理
本案争议焦点为:借条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哪一数额认定借款本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民间借贷交易习惯,汉字大写金额笔画复杂、不易篡改,书写时更为审慎,可信度远高于易被涂改的阿拉伯小写金额。同时,借条普遍遵循“小写在前、大写在后”的书写格式,在后的大写金额,视作对前文小写金额的补充与最终确认,更能体现双方真实借款合意。
黄某主张大写金额为笔误、实际借款为52000元,但未能提交转账记录、对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加以佐证。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黄某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案涉借款本金认定为50000元,陆某限期偿还该笔款项,驳回黄某主张额外2000元借款的诉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结合本案,法官针对民间借贷借条书写及法律风险作出解读与提醒:
1. 优先采信大写金额有法律与惯例依据
汉字大写数字具备天然防篡改属性,是民间借贷中约定金额的核心依据。当借条大小写金额出现冲突,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笔误时,法院往往会采信大写金额。
2. 警惕借条书写三大常见误区
一是只写小写、省略大写,极易被他人篡改金额;二是书写后不逐项核对,导致大小写金额不符,埋下纠纷隐患;三是借条内容简略,缺失借贷双方身份信息、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产生表述歧义。
3. 规范书写借条,做好四项防范
第一,金额务必大小写并用,保证二者完全一致,严格使用标准大写汉字,杜绝简写、错写;第二,完善核心信息,写明借贷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借款用途、利率、还款日期等,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第三,落笔后双方仔细核对全文,重点核查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第四,妥善留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对账单据等佐证材料,做到凭证齐全。
小小借条事关财产权益与人际信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民间借贷务必严谨细致,规范书写凭证、留存完整证据,守住财产安全,避免因细节疏漏引发矛盾纠纷。
——来源:2026年5月29日,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