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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曝光案例: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杭州明通车辆销售有限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05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检举材料和相关部门推送的线索,依法查处杭州明通车辆销售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该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摩托车零配件款,隐匿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68.68万元,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通过私人账户账外发放工资,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3万元。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责成补扣缴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2.0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隐匿销售收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通过私人账户账外发放工资,属于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能,严肃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良好税收环境。
——来源:2026年6月5日,浙江省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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