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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号”岂能“一租了之” 新业态经营需守法律底线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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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利,外包运营“大师号”

2022年9月,吴某与乐某签订《账号合作意向书》,约定吴某将自有工艺美术大师资质认证的网络平台账号及关联小店交由乐某全权运营。双方明确合作分红规则: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每月固定分红2万元,2023年3月起按营业额2%分红且每月保底2万元,若乐某逾期支付分红,需按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同时合同约定,因乐某原因导致账号封禁无法修复的,乐某需赔偿吴某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间,受市场环境影响,乐某经营亏损严重。2022年12月,乐某通过微信向吴某协商变更合作方案,提出以5万元总价承租账号至2023年底。吴某明确应允,随后乐某分两次付清5万元,此后双方未再提及原有分红约定。


脱管控,“大师号”终被封禁

2023年6月,乐某在实际运营涉案账号及小店过程中,为规避平台抽成、谋取额外利益,违规引导消费者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被平台核查认定为严重违规,直接导致涉案小店被封禁、积分清零、冻结货款,且无法上架新品,账号专属的大师带货权限彻底失效,账号商业价值大幅受损。

吴某认为,账号、店铺封禁均因乐某违规经营所致,遂诉至吴中法院,要求乐某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分红15万元、赔偿金10万元、逾期违约金2.79万元,合计27.79万元。


明权责,各自过错各自担

吴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吴某、乐某通过微信沟通达成新的合作方案,吴某同意5万元包干使用,乐某亦已全额支付费用,双方以口头合意加实际履行的方式,实质性变更了原书面合同的分红内容。吴某事后再依据原合同主张高额红及逾期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针对账号封禁责任,乐某作为实际运营主体,负有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义务,其违规引导线下交易是账号被封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违约责任。另外,吴某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实名认证专属大师账号出借他人使用,明显违反平台仅限本人使用的规则,本身存在过错,客观放大了账号合规风险。且在账号出现异常后,吴某无法提供原始注册手机号配合平台解封,未能尽到减损义务,对损失扩大亦有一定责任。

由于吴某未能举证证明店铺封禁造成的具体实际损失和确定的预期利益损失,且其大师资质并未灭失,仍可通过新设店铺开展经营,仅丧失特殊经营权限,据此,法院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虚拟财产价值难以量化等因素,依法对高额违约金予以调减,判令乐某支付违约金4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带有“大师号”等行业专属认证的网络账号,是平台对账号持有人特定行业资质、行业能力、工艺水平的官方认可,能够有效降低消费者的交易顾虑、搭建信任桥梁、减少交易空耗成本,具备远超普通账号的商业价值。

法官在此提醒,平台认证账号所有者以及相关电商从业者应严守法律法规,遵守平台规则,规范经营、合规运营,不应私下违规出借、外包经营,共同维护好“大师号”等特别认证账号的公信力,构建诚信、合规网络消费环境。



——来源:2026年6月15日,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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