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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出口价格偏高,究竟应采用哪种处理方式?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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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情形,有两种不同的处理:

一、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

文件依据: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跨境销售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除外)、无形资产,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一目第一点


二、适用出口免税政策

文件依据:

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国内收购价格或者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出口业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九条第二项第九目


根据价格偏高的具体情形,由税务机关酌情处理。不过,两种不同的处理,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不同,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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