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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快讯
电池消费税政策将分步调整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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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根据公告,将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减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安排既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有利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促进政策平稳实施,又兼顾到光伏行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后正处于逐步企稳回暖期,所以适当延后对光伏电池恢复征税。

公告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来源:2026年7月18日,人民日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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