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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26年8月,中国的“申坤设备公司”将设备卖给甲国A公司,合同签订价36万美元。
其中,设备安装18万美元,由甲国B公司负责安装,并由中国的“申坤设备公司”进行支付。
【争议焦点】
一、该业务,是否要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
二、在对外支付时,需办理税务备案吗?
第一,增值税
(一)甲国B公司是否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增值税?
1、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条规定: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2、相关说明:
1、甲国B公司虽在甲国为A公司提供安装服务,但由于该服务的购买方为中国的“申坤设备公司”,且该安装服务与中国的“申坤设备公司”销售的设备直接相关,因此应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
2、中国的“申坤设备公司”代为申报缴纳增值税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没有实际的税收支出。
(二)关于适用税率
若需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由于甲国B公司提供的是设备安装服务,因此其税率为9%,而不是6%。
第二,企业所得税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由于甲国B公司提供的劳务发生在甲国,虽然其支付来源于中国,但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需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一条需备案的,主要针对的是发生在中国境内的相关服务;第三条不需备案的,主要是针对发生在境外的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看,由于劳务不发生在中国境内,属于在境外发生的劳务。因此在对外支付时,实则上无需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在实操中,有关部门仍会要求办理税务备案,但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相关说明
一、增值税法实施后,对“境内应税交易”的判断规则发生变化。
但在是否属于“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直接相关上,各有不同理解。
有人认为,只有该货物在中国使用,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服务,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交易”;否则,不应在中国纳税。
但也有人持不同观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税收争议及涉税风险,从稳妥的角度出发,中国公司代为申报缴纳增值税,并申报进项抵扣后,无实际的税款损失。
二、在劳务发生地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判断规则,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