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其一,要把好研发活动的“认定关”。
企业应从立项阶段就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准确判断每一个项目是否属于真正的研发活动。研发活动有清晰的认定标准——必须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系统的组织形式,且研发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产品常规升级、科研成果直接应用、市场调研、常规质量控制测试等活动,均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范围。此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即便设立了研发部门、注册了研发项目,也不在优惠范围之内。企业应对照政策文件和科技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在项目启动前就把准方向,避免后续申报出现根本性偏差,从源头杜绝“伪研发”涉税隐患。
其二,要把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关”。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其他相关费用等。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归集,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确保研发费用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在各类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核算尤其需要审慎对待。可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仅限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且必须是实际从事研发工作时间对应的薪酬部分。值得关注的另一种典型情形是生产与研发共用资源,设备、人员等在生产和研发之间共用的,必须按合理方法进行分摊,不能将全部成本归入研发支出。
其三,要把好委托研发的“边界关”。
委托研发与购买现成技术成果,两者在税务处理上有本质区别。委托研发合同必须约定具体研发内容、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并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手续。如果一份合同的实质是购买既有的技术成果,就应作为外购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分期摊销,不能享受加计扣除。委托研发的费用基数同样有明确规定——境内委托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机构的,按80%计入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方可加计扣除。超出部分不得申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准确判断交易性质,并按要求完成登记手续。
其四,要把好申报资料的“留存关”。
当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已全面实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无需事前备案,通过电子税务局即可完成申报,但“自行判别”意味着企业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企业应妥善保管研发项目立项决议、研发人员名单及工时记录、物料领用单据、设备使用记录、费用分配表、研发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值得关注的是,税务部门在核查时不仅关注凭证是否齐全,更会对各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因此,企业应规范区分研发支出与生产经营支出,完整留存各类分摊依据与原始凭据,确保任何时候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
——摘自:2026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案例一:江西鑫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国内主要隧道掘进设备生产商之一,针对研发费用归集的难点问题,企业探索建立了“三分管理”精准归集法,实现合规与创新双提升。
研发项目“分级审核”:建立研发、财务、合同“三审”机制,研发部门判定项目技术是否具备创新性和突破性,财务部门核验费用归集口径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合同部门审查合同合规风险,做到“不该进的坚决不进”。
人员共用成本“分类分摊”:设置“研发工时”专属打卡模块,研发人员进入对应项目打卡签入后系统自动按项目累计工时,按月抽查比对门禁进出记录与工时填报数据,确保工时真实准确,以此为据将专职研发人员薪酬全额计入对应项目、辅助人员薪酬按各项目实际耗用工时比例精准分摊,从根源上解决共用成本“归不准、说不清”的问题。
材料费用“分项归集”: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分行填报、分开流转,领料单标注对应研发项目编号,做到“一事一单、料随号走”;建立“一项目一档”辅助台账,完整记录领料时间、数量、品名等关键信息,按月与仓库对账核验,确保每一笔材料投入可追溯、可核查。
2025年,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5248.5万元。
案例二: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从事胶黏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针对研发与生产场景交织、费用归集易混淆、项目界定不清晰等涉税痛点,该公司构建“三化一通”精准管理体系。“三化一通”即研发项目在立项标准化、过程数字化、风控常态化全部达标后才可通过最终审核
。立项标准化:成立由技术专家、财务部门、税务顾问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严格判定项目是否具备实质性创新,是否与常规工艺改良清晰分离,产品性能是否得到实质性突破,从源头确保研发活动性质合规;
过程数字化:在公司ERP系统中增设研发专用模块,领料独立标识,人员移动端填报工时并按实分摊薪酬,中试样品、废料收入自动冲减研发费用,实现全链数字化留痕;
风控常态化:对共用设备折旧等费用按作业动因分配,按月归集、按季合规自查,确保留存的立项书、工时记录、分配底稿等证据链逻辑自洽。该体系运行以来,公司2025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7880余万。2016年至2025年连续10年获评纳税缴费信用等级A级。
案例三:绿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该公司专注于果蔬智能分选装备的研发与制造。针对企业研发项目多、投入体量高、财税归集繁杂的情况,企业创新构建“制度筑基、核算提质、风控兜底”三位一体合规管理体系,全链条防控涉税风险。
制度筑基,源头厘清研发边界。企业紧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税收政策,结合企业技术攻关实际制定专项研发管理制度,搭建技术、财务跨部门协同审核机制。在项目立项前置开展技术创新性研判,清晰划分实质性创新研发活动与设备常规更新、日常运维等非研发业务边界,从源头杜绝“伪研发”涉税隐患。
核算提质,数字化精细归集。针对研发生产共用人员、研发剩余材料转生产耗用等风险点,依托数字化系统实现精细化核算:研发人员薪酬按工时系统、考勤数据双向核验分摊;已转入生产耗用的剩余材料,据实归集到生产成本,并建立专用台账;规范研发费用辅助账管理,保障账簿、凭证、申报表数据逻辑一致。
风控兜底,闭环备查管理。建立常态化研发费用自查校验机制,定期复核费用归集口径、分摊标准的合规性;对项目立项文书、工时台账、物料领料单据、项目结题报告等全套佐证材料统一归集归档,推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双重留存模式。依托完备的合规管理体系,企业已连续4年获评纳税缴费信用A级,2025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5408.5万元。
——来源:2026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