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搜索  
  • 标题
  • 文号
  • 正文
  • 最新文件
  • 税法汇编
  • 税收案例
  • 相关案例
  • 相关法律
税收案例
税案探究:特殊重组12个月后改变股权架构,是否要补税?——青岛D商贸公司特殊重组分立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10-20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青岛D商贸公司于2021年8月存续分立出青岛E科技公司,分立后连续12个月内主要股东未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后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通过增减资和股权转让的方式改变股权架构。

经实证分析,税务机关确定E科技公司在分立后有对外出租资产行为,改变了重组资产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符合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求,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D商贸公司按规定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来源:2026年10月20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思考】

一、特殊重组,要注意哪些涉税风险?

二、该案中,税务机关的判断是否合理?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