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2007年 > 1月 >
1月
【全文废止】——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财税[2007]5号     发文日期:2007-01-24
【字体:    打印本页

[财政部令第103第三项第66目规定,本文废止]


上一篇:没有了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