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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财税〔2018〕93号    发文日期: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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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x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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