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2006年 > 11月 >
11月
【全文废止】——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国税函〔2006〕1111号    发文日期:2006-11-20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附件1599项规定,本文废止]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