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2017年 > 8月 >
8月
关于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财关税〔2017〕21号    发文日期:2017-08-01
【字体: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大中”等28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

  附件: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7年8月1日



上一篇:没有了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