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1997年 > 3月 >
3月
【全文废止】——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财税字[1997]30号    发文日期:1997-03-06
【字体:    打印本页

[财政部令2008年第48附件第二条第84款规定,本文废止]


上一篇:没有了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