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1996年 > 11月 >
11月
【全文废止】——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国税发[1996]203号    发文日期:1996-11-12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附件1164项规定,本文废止]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