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1996年 > 2月 >
2月
【全文废止】——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财税[1996]21号     发文日期:1996-02-16
【字体:    打印本页

[财法字[1999]57附件二第(三)款第24项规定,本文废止]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