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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全文废止】——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    文号:国税函发〔1991〕502号    发文日期:199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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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附件146项规定,本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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