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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关于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财关税〔2016〕67号    发文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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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长航瑞海”等13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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