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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卷 应纳税所得额——(1)按25%的——(5)各项扣除——(4)扣除标准——(10)租赁费: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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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1.经营租入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附注:营业机构之间的租金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2.融资租入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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