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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5 附则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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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行日期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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