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中建二局公司与英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英孚公司(台企)8吋晶圆生产线建设项目是福州高新区重点高科技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建二局公司中标该项目建筑安装第一期工程,合同总金额1.4亿元。工程施工过程中,中建二局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英孚公司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及各项损失共计约4200万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主持调解。应英孚公司的请求,工作室还邀请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台胞律师和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参与庭外调解工作。

 

  裁判结果:

通过多场调解会,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英孚公司分五期向中建二局公司支付各项款项共计3600万元。双方在工作室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标的额逾4200万元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福州中院回应自贸试验区台胞的司法需求,构建自贸试验区涉台纠纷诉前、诉中、诉后全程调解体系,以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建立台胞律师联动调解机制,邀请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台胞律师参与调解,并聘请在大陆的台胞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为台胞、台企在大陆的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法治环境。本案充分反映了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联调联动+资源整合”工作机制的良好实践效果。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之五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