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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跳河逃跑不幸溺亡 物业追赶并施救无需担责

裁判事项:

一小区物业公司接到业主电话,称有小偷试图撬门行窃,随后在小区内发现王某形迹可疑,遂言语盘问。王某未回复即逃跑,被追赶时跳入河中,不久出现溺水特征。物业公司人员跳入水中施救未果,王某不幸溺亡。据公安机关调查,王某有重大盗窃财物的嫌疑。王某家属向物业公司索赔。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根据业主反映,对疑似盗窃人员进行盘问和追赶,其行为方式、程度均在合理的履职范围内,不存在违法性和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依法判决驳回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案例价值:

“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坚守正义,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秉持的价值理念,也是司法裁判发挥的重要职能。小区物业恪尽职守,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在发现王某溺水后还冒着生命危险实施了最大限度的合理救助,是值得倡导和弘扬的正义之举。王某溺亡虽令人痛惜,但其应对跳河行为自担风险和责任。不向不法者妥协让步,不让守法者无端担责,给予人们作出善行义举的信心和底气,是本案判决向社会发出的明确信号。

 

——《第四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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