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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恋为名骗取钱财——当心“黄昏恋”为骗局

【案情】

孤身多年的老年男子林某经人介绍与黄某认识,二人在微信聊天中确定了“恋人”关系。黄某以买房缺钱为由向林某借钱,成功骗取6000元“借款”。

  “在我第一次把钱拿给她后,她签署了保证书承诺与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她再说借钱,我都同意了。”林某说。但是,在两人交往期间,黄某未使用真实姓名,并隐瞒已婚事实。从认识到交往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黄某通过虚构买房、治病等事实,多次向林某索要钱财共计4.7万元。后来,林某便联系不到黄某了。“这才意识到受骗了!”林某报警后,黄某家属代为退还4.7万元。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纪娜介绍,隐瞒婚姻关系,虚构用钱事由,假借婚恋交友之名骗取老年人钱财,是当前诈骗老年人钱财的一种常见套路。

  在此类婚恋交友诈骗中,一边是受害人对恋爱存有美好期待,逐渐放松警惕;一边是施骗者以金钱为目标,精心设置陷阱。法院从近年审理的案例中分析得出,婚恋交友骗局常用的套路主要表现为:一是虚构身份,隐瞒婚情,假冒单身,甚至改名换姓,企图随时脱身;二是短暂交往,借口索财,假意许诺,借机骗财。行骗一方还会借助承诺结婚等手段,加速实现索要钱财的目的。

  纪娜提示,在婚恋交友时应提高防骗意识。一方面,要深入了解对方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当对方提出缺钱、借钱时,应核实钱款需求是否真实存在、需求数额与实际数额是否相当。如若答应借款,还应对借款的数额、归还期限、约定利息等具体条件加以明确。另一方面,碰上交往时间短就提出钱款需求的情况,应更加谨慎,尽量不借,或不大额借出。如果出现频繁借钱或屡次借钱不还,且对方推托见面、失去联系的,应及时报警,挽回损失。


——来源:人民日报 》( 2022年07月21日   第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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