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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垃圾填埋场污染  跨区划协作  公开听证

 

【要旨】

探索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跨区划管辖,以突破重点难点案件,同时以公开听证提升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社会效应,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基本案情】

湖南省临湘市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3年建成运营以来,一直存在雨水导排沟外高内低、排水不畅问题。2019年8月,为处理库尾积水坑污水,填埋场工作人员使用水泵将污水抽排至垃圾填埋场中部渗滤能力较强的垃圾堆体上,污水自然下渗后通过导排盲沟和渗滤液导排管排入调节池。作业过程中,因抽排时间过长、未控制好抽排量、现场作业疏忽等原因,导致污水从覆盖膜下垃圾堆体表面向外漫溢出至雨水导排沟和路面后流入下游长安河。

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通过垃圾填埋场雨水排口的污染残留发现并确认了污染事实。经检测,排洪沟化学需氧量浓度为87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248毫克/升,分别超标7.7倍、8.92倍。因该次污染的发生具有偶发性和突然性,影响范围未能得到及时确认,但也暴露出该垃圾填埋场存在较大生态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转交的临湘市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下游河流案件线索后,指定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铁检院)办理并挂牌督办。

长沙铁检院经初步调查核实,于2020年6月3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岳阳市检察机关的协调帮助下,长沙铁检院多次与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座谈沟通,调阅了有关行政机关监管工作台账、处罚台账和监管工作机制,还前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实地踏勘,逐一查看重点部位、调阅管理台账、询问有关人员等,查明了污染产生的原因和有关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

2020年9月28日,长沙铁检院向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临湘市城管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高标准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系统应急改造,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监管措施;积极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运营管理专业水平。

临湘市城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在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投入资金2300万元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进行提质改造;建立常态化巡查、应急处理等长效监管机制;定期邀请专家培训监管人员;与专业公司合作启动渗滤液系统市场化运营。施工改造工程于2020年7月完工,共完成尾库垃圾整形及封场覆膜约7000㎡,一级坝抽排竖井2个及库区渗滤液导排盲管施工1065米,改造截洪沟3287米,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得到有效完善,渗滤液处理能力显著提高。行政机关以此为契机,对全市城乡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系统治理。

2020年11月27日,长沙铁检院就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等多名听证员参与听证。会上,临湘市城管局通报了污染整改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听证员对行政机关敢于纠错的态度、积极整改的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经审查,长沙铁检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意义】

城乡生活垃圾的治理关乎生态环境安全和民生福祉,是比较常见的治理难题。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进行管辖,较好地发挥了跨区划管辖优势,增强聚合效应;在上级院和属地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协同推进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系统化建设,并以公开听证引进公众监督,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同时,推动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头系统性科学治理,共同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使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成为湖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的标杆,成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典范。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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