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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省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出口企业的主管退税机关。

但由于近期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了确保本次调整平稳有序,现决定推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时间到2023年3月1日。

因推迟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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