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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出事故 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骑手无证驾驶,车辆保险公司能否因此免除赔偿责任?投保雇主责任险,外卖公司能否置身事外?近日,海安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外卖骑手案。法院认为,车辆保险公司仍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伤者进行赔偿,而外卖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依旧是赔偿主体。

外卖员丁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送餐过程中逆向行驶并低头看手机,以致撞上行人刘某。经交警部门认定,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明,丁某驾驶的肇事车辆在甲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外卖员丁某受雇于乙公司,而乙公司则向丙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庭审中,甲公司辩称,丁某是无证驾驶,属于责任免除,丁某与其公司也达成了放弃索赔协议,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则辩称其公司已为丁某投保雇主责任险,应由丙公司直接赔偿。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骑手丁某虽系无证驾驶但刘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即享有了赔偿请求权成为交强险的法定权利主体丁某在未得到刘某授权的情况下与甲公司达成放弃索赔协实为无权处分且事后刘某未追认故该协议对刘某无效骑手丁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履行送餐职责的工作行为应由用人单位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雇主责任险属于保险合同法范畴并非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者险并不适用先行赔付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本案并非统一法律关系可另案主张


【法官说法】

外卖员发生交通事故,谁是赔偿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外卖员若是在接单、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明显属于履行送餐职责的工作行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仍需提醒各位骑手,送餐时应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行驶,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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