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河北某国有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1份,价税合计金额2556.38万元,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604.11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共计3069.57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