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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税收立法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本报讯(记者李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日前公布,包括三类共计130件立法项目,其中一类立法项目79件、二类立法项目51件。税收领域的4项立法列入一类立法项目,分别是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税收征管法

根据立法规划,一类立法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二类立法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包括规范非税收入、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财政税收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已于今年8月28日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目前二审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消费税法、关税法、税收征管法尚未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答记者问时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重要法律案,是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的重要体现,是宪法实施的具体举措,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本届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适应新时代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把好立项关;同时又着眼长远,加强前瞻性、引领性的立法项目研究储备,凝聚立法合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位负责人表示,立法规划是指导性的,实施中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可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或者专项立法工作计划予以补充,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2023年09月11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1        作者:记者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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