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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不愿见面,父亲还能探望吗?

离婚时约定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孩子因为对父亲的某些行为感到恐惧,不愿意与父亲见面。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呢?近日,南通崇川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

郑先生与韩女士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 2008 年 12 月育有一女,2012 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由韩女士抚养,郑先生可随时探望孩子。离婚后,由于关系不睦,加之双方工作等原因无法就探望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郑先生认为对方侵害了自己的探望权,遂起诉到崇川法院,要求一个月探望孩子四次。

通过调查,法官发现双方矛盾复杂,远不是郑先生说的那样简单。郑先生在婚后就有酗酒的恶习,常常闹得家里鸡飞狗跳。离婚后经常醉酒后要求看孩子,甚至有时还会私闯学校,骚扰学校老师,探望不成还会跟踪孩子。孩子对父亲这样的行为感到十分恐惧,内心也非常抗拒与父亲见面。且孩子是体育特长生,需要长期在外地集训,韩女士也担心孩子的心理状态和正常学习生活受影响,认为郑先生的探望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父爱的温暖,反而会伤害孩子,要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中指出,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可以被剥夺。双方的争议核心其实是孩子抵触父亲探望的情况下,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法?针对郑先生在以往的探望过程中确实给孩子造成了负面影响,法院因此提出可以通过 " 线上探望 " 的形式履行探望权。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时间和空间的障碍,也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影响,更加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此举还可针对孩子对父亲心存芥蒂和阴影,不愿单独相处。最终,经法官沟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郑先生可以每月通过孩子姑妈的微信视频探望孩子两次


——来源: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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