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转转”等二手闲置交易APP方便了许多人买卖闲置物品,但是在便捷的背后,却很难分辨交易对象是否“心怀鬼胎”。近日,如皋法院审结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四名被告人在 “闲鱼”APP上发布出售二手电瓶车的虚假信息,后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以交易为名,骗被害人支付定金、货款。
2022年8月的一天,家住如皋的洪先生想买一辆电瓶车代步,决定要买的电瓶车品牌后,他发现新车的价格普遍偏贵。既想买到心仪的电瓶车,又不想花太多钱,他想到了二手闲置交易APP“闲鱼”,搜索XX牌电瓶车,果然出现了一堆二手电瓶车的出售信息。他点进去其中一个页面,私信卖家“阿龙”询问价格,阿龙却不直接回复价格,而是绕过了二手交易平台,让其添加微信号聊天。
警惕性不高的洪先生很快添加了阿龙的微信,翻看其朋友圈后,发现都是买卖二手电瓶车的信息,洪先生便以为阿龙是专门买卖二手车的商家,在其朋友圈上架的电瓶车里选择了一辆并向阿龙询问价格。阿龙在微信聊天中摸清洪先生的心理价位后,给这辆“二手电瓶车”标价5200元。洪先生便先给了1000元定金,约定运费到付,等到货后再付尾款4200元。当天下午,阿龙又发了一张打包好电瓶车准备发货的照片给洪先生,让其付尾款。洪先生一看电瓶车已经快开始运输了,便放心地转账了4200元给阿龙。
谁知当洪先生接着询问快递单号时,刚刚还跟他称兄道弟的阿龙竟然开始百般推脱,一直说“明天再发给你”。第二天,洪先生继续追问时,发现阿龙早已将其拉黑,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报警。2022年11月,王大、谢一、王二、王三被捉拿归案。
如皋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王大先后分别伙同谢一、王二、王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骗取不特定人员的钱财,共作案10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5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被告人王大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分别判处被告人谢一、王二、王三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在 “闲鱼”“转转”等二手闲置交易APP上买卖物品时,如果交易对象要求通过微信、QQ等第三方途径沟通并私下进行交易,请务必提高警惕,这种行为通常存在欺诈嫌疑,可能是为了避开正规二手交易平台的保障机制。一旦出现交易纠纷,私下交易的买卖双方将无法获得二手交易平台的安全保障,也不能通过平台进行维权(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