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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化解欠薪纠纷──肖某等9名农民工欠薪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装修公司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工程施工装修项目合同。某装修公司招用了多名农民工开展施工,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肖某等9名农民工工资。肖某等人作为代表到某镇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按照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部门职责分工,某镇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启动“园区枫桥”机制,第一时间通报镇政府、司法所、劳动保障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情况。随后,镇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指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并向某装修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其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镇总工会联合镇司法所、劳动保障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相关当事人协商,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农民工已领取工资。

 

  典型意义

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以职工法援室、调解工作室、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法庭等设置为基础,汇集工会、法院、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诉讼等职能作用,主要为职工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基地解决了过去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单一等问题,有利于就近、从快解决矛盾纠纷。地方工会联合多部门共同推动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创建劳动关系领域“园区枫桥”机制,力争做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矛盾不上交”,把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本案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及时启动“园区枫桥”机制,工会及时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引导当事人知法、用法、守法,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多方联动通过调解方式及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最高法 人社部 全总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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