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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令   第17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df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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