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会计法规修正——严惩财务告假
1、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2、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
3、2024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变化二:公司法修订——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东,均可查阅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账薄、凭证
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变化三:报送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作为融资信用平台的共享信息——从根本上消除企业报送的“税务报表”与“银行报表”的不一致
2024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税务部门共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变化四:数电发票,全面推行——票面的各项要素数据化,税务部门可自动计算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实现各项申报的预填,推动智慧税务,精确执法、精准监管
一、2021年0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二、2023年08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变化五: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试点推进——企业财务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碰撞、比对、分析……
2023年8月30日,全国统一新电子税务局在四川省率先全面上线。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以稳步推进全国统一新电子税务局在各省上线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办税缴费效率,进一步增进税费政策落实效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2023年09月01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1
变化六:重大涉税违法犯罪,8部门联合打击……
2024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