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8日《经济日报》报道,一些“伪科技”企业为达到上市目的,通过虚增研发人员、夸大研发成果、伪造经营业绩等手段提升“含科量”。
上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一家拟上市公司在审期间与10余名专职研发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将工作岗位由原合同中的生产技术员等调整为研发岗位。同时将10余名专职研发人员的部分工资、社保计入生产成本,申报前将相关薪酬调整至研发费用等。现场督导后,保荐机构主动申请撤回了该公司的上市申报。随着证券监管越来越规范,“伪科技”企业将无所遁形,最终面临信誉损失和监管处罚。
事实上,一些“伪科技”企业的违规操作,还可能带来税务风险和声誉损害。
——摘自:2024年8月23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