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十三条第三款)
本办法要求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表电子数据应均通过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报送。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信息生成、报送功能升级完成前,涉及需报送的电子数据,可暂报送纸质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免费下载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提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十三条第三款)
本办法要求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表电子数据应均通过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报送。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信息生成、报送功能升级完成前,涉及需报送的电子数据,可暂报送纸质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免费下载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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