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8.3.5.1 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第一条第一款)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附件)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第一条第二款)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第二条)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