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
2.3.2.8.3.1旅游服务
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第一目)
2.3.2.8.3.2 娱乐服务
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第二目)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七款第三项第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