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明确在上下游税务机关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相关事实认定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通知上游或下游税务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查明涉税争议相关事实并作出最终认定。
通过搭建上下游税务机关对话平台,跨域推动涉税争议实质化解。法院在该案审理中采取穿透式审查方法,创新涉发票案件审理模式,追加上游税务机关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让上下游税务机关共同就虚开事实作出认定,有效打破税务机关因分段式管辖和执法而造成的信息壁垒,解开了此类案件中当事人权利救济的循环困局,为同类争议的处理提供了 可供借鉴的审理模式。
——来源:2025年3月,《上铁法院:税务审判典型案例》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