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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技术服务合同”,为何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

【基本案情】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沪03行终526号

(原文,略)

 

【争议焦点】

这份“技术服务合同”,为何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

 

【司法判决】

从案件事实来看,虽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并办理免征增值税优惠事项的备案登记但此次申请要求免征增值税的合同,实质是4份二氧化硅微粉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相关货物,而非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范围。因此,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优惠。

 

思考

该案在签订合同和税收风险应对环节,有哪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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